更多资讯

南宁市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9-02-25

人才划分为A、B、C、D、E五类

给予购房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待遇

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盘活人才、用好人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近日,南宁市正式出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在邕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划分为A、B、C、D、E五类,给予购房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邕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其中,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同时,《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细化明确了五类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部分奖项)、中国及部分发达国家院士、高校一级教授等,到南宁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申请认定,按照《目录》应被认定为A类人才。

经认定,各类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并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其在邕创业可获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

此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等,还将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科研补助、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

据悉,《办法》是南宁市“1+6人才新政”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它的出台标志着南宁市已建立起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