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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升级内
来源: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发布时间:2017-11-1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升级内容
一、申报端系统(互联网端)

1、 修改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整体分为: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入境后),整体工作流程图如下:


注意事项:

2017.11.10之前(包括2017.11.10)审批通过的工作许可通知仍通过“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分类的第9项“已获得工作许可通知的”办理工作许可证。


2、 新增原专家证或就业证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模块,持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线填写申请后,可自愿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许可有效期不变。提供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相应认定证明材料的,可确认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

3、 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增加“是否为实行配额制管理的人员”选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填(是否为实行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参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4、 密码找回的手机号更换,新增修改手机号功能。

5、 新增规则: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90日前(用人单位属于教育类可提前至120日)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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