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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综述
来源:浙江孵化器在线 发布时间:2011-03-22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综述

来源:浙江孵化器在线 2011-03-22 17:17:59


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培育了大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为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目标,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提出“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建设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9月初,国务院有关领导在《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营造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的建议》上批示: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高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很有意义,并要求从计划项目、财税、人才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孵化器的发展。

科技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举措中,把发展孵化器事业作为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求从专项工作提升到国家层面,形成地方科技创新工作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建设的互补。并在 2010年启动的“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明确提出把孵化器等人才培育基地,作为扶植技术创新和培育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的重要载体。

一、孵化器的发展定位

我国孵化器在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基础上,自1987年建立以来,始终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遴选创业“种子”、实施“育苗造林”工程,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了大批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发展战略、目标定位和运行模式。

在实施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中,孵化器提供了创业所需的研发空间、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培训辅导、管理咨询、融资和市场渠道等基本保障,形成了其他中介机构所不具备的综合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发掘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造就了数万家具有前瞻性、带动性、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有生力量。

二、孵化器的主要成效

(一)孵化器集聚了海内外大批高层次创业人才,是培育和造就本土高科技企业、高素质企业家的沃土,是引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调结构、转方式的助推器

据国家创新基金统计,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约15万家,其中创业期小企业约占1/3,基本上集聚在全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09年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50511家(仅江苏省达到11899家)、留学生企业7408家,创业团队超过100万人,企业员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达到70.25%。

目前,在全国经济比较发达或科技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都建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形成了全国科技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集聚效应,为持续吸引高端创业人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确保区域经济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

据合肥市科技局介绍,全市有100多个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是全国的科技大市之一,2009年孵化器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全市的1/3,孵化器企业的存活率接近100%。江苏省2009年孵化器单位面积的工业产值是国家高新区的2倍以上、就业人数是国家高新区的6.4倍、留学人员是国家高新区的20倍、授权发明专利是国家高新区的31倍。武汉等30个国家级孵化器在2008年遭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在孵企业和就业人数,均呈增长趋势。

在前3批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中,北京市共27人入围,仅海淀孵化器入围24位。海淀毕业创业--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登上2006 福布斯中国潜力企业100强排行榜,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亲临企业视察;上海毕业的新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01年创办后不久,被美国 IDT公司以8500万美元并购,成为当年国内10大并购案之一。尚德的施正荣、中星微电子的邓中翰、澜起科技的杨崇和、亚信科技的丁健、百度的李彦宏、国腾的何然、启明星辰的严望佳等大批成功企业家,已成为引领中国科技产业化的创业明星。

(二)孵化器促进了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所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源、创业源、创税源”

目前,全国孵化器的数量已超过1000家,其中纳入国家火炬计划统计的772家,国家级孵化器279家,孵化面积2901.3万平方米,毕业企业 47286家。2009年,全国孵化毕业企业4819家,平均由注册时118.6万元提升到毕业时的605.9万元,当年收入达千万元的企业1275家、被并购企业66家、上市企业16家。国家级孵化器的企业存活率超过80%,高于孵化器外10倍以上。毕业后的上市企业超过80家,仅在2009年首批创业板上市的28家企业中,13家科技企业全部毕业于孵化器。

在为数极少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仅北航天汇孵化器就有2家企业分获荣耀;无锡集成电路孵化器的企业,通过国家专业资质认定的数量占江苏全省的44%。孵化器毕业的凯迪电力公司以10.3万元起步,税收贡献已超过数10亿元;尚德公司用3年时间,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的差距缩短15年;楚天激光公司的技术广泛应用于“神七”等重大工程;中星微电子公司结束了中关村“中国硅谷”的无“芯”历史;安科生物公司的“干扰素”产品在非典时期发挥了独特作用,并成为第一批创业板上市企业;兰州海默科技公司与中石油、壳牌等能源巨擘牵手,成为专业领域的世界四大供应商之一。孵化器的大批毕业企业已经成为各领域的排头兵,成为培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旗帜。

(三)孵化器形成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模式,从创业培训辅导、研发生产保障、到加速成长推进,为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育苗造林”提供了系统支撑。

1、建立创业辅导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创业企业成长性。科技部火炬中心联合全国工商联、全国学联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等部门,2007年共同发起了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遴选了一批成功的企业家、行业专家、投资专家形成了“创业导师+辅导员+联络员”的创业辅导模式,通过创业培训、项目诊断、管理咨询、一对一辅导等多种方式,为创业企业提供了全程保障。目前,各类创业导师共3319名,对孵化器管理人员培训77226次,对被孵企业人员培训39069次,为被孵企业募集投资资金达5亿元,被辅导后的企业平均毕业年限缩短到27.2个月,平均收入增长34.76%。

2、建设大学生见习基地,形成创业促就业的高端模式。依托孵化器启动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得到了全国孵化器的积极响应,2009年已有 2300多家大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孵化器,形成14850人的创业团队。孵化器的服务,有效地降低了大学生创业失败率、减少了孵化资源浪费,为高质量、高效率的引导、培育和储备大学生创业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强化了区域的创业环境建设,为引导大学生回原籍创业和减轻大城市的就业压力,作出了积极探索。

3、推动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行模式,提高了孵化能力。孵化器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的升级需求,建立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支撑的体系,使孵化器的技术平台同时服务于数10家、数百家企业,并具有持续性、普惠性、高效性和低成本运行的特点,促进了大批创新成果的直接转化。2009年在孵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批准数达到24430项,其中的发明专利和软件类专利16783项,高于国有企业的数10倍。同时,在国家火炬计划和创新基金的平台项目支持引导下,通过市场化的推动,使孵化器正在由综合型向专业化发展,孵化功能得到了显著拓展和提升。

4、破解创业企业融金瓶颈,探索“持股孵化”模式。孵化器利用对创业企业在服务、辅导、跟踪过程和前景判断方面的独特优势,探索以管理团队参与孵化基金的方式,形成了与金融机构、孵化企业利益关联的“持股孵化”模式,满足了各自需求,保证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成效性。2009年启动了由民营孵化器设立的上海中孵基金(创业投资),引导了各类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性的天使基金与孵化器的紧密合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创业企业的融资“瓶颈”;同时,孵化器根据创业企业的资金状况和需求,探索建立了有偿服务的债权转股权模式,缓解了创业企业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孵化资源的最佳配置;并推动了创投基金与科技创业竞赛的对接活动,使竞赛获奖项目及时得到了创投基金的支持。

5、建立企业加速器,满足毕业企业高成长发展需求。北京、上海、深圳、长春、宁波等许多孵化器设立的企业加速器,为暂不具备实力购置场地的刚毕业企业,建立加速成长机制,既解决了毕业企业对生产空间和经营发展的需求,又提高了企业对技术和市场风险的控制力,加速了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速器通过市场化服务,弥补了孵化器对创业企业无偿性服务的资金亏空,实现了自我存在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6、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创业扶持和孵化服务体系。在政策引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孵化器通过全国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形成了全国五大区域的孵化器网络年会、留学人员创业园网络年会、国际企业孵化器网络年会、创业导师、孵化联盟、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中孵基金等畅通、快捷、严密的服务和运行体系。

国家对孵化器营业税、房产税、城市土地占用税和部分所得税试行审核确认的减免政策,降低了孵化器运行和服务成本,引导了社会资本对孵化器建设的投入。国家火炬计划和创新基金的环境项目扶植,推动了孵化器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了孵化功能,提升了服务水平,满足了部分创业企业的研发需求,促进了孵化器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

孵化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事业,通过立法推动和财政扶植方式发展孵化器事业,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2009年2月26日,在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后公布的第一个联邦预算中,拨款1亿美元支持孵化器网络建设,以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力、成长率和贡献率。目前,我国有关扶持孵化器的政策,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科技创业、企业家成效显著。但在新形势、新趋势和新的目标任务下,孵化器事业的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孵化器的政策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国家科技和人才中长期规划确立了发展孵化器事业的战略目标,但政府有关创业扶植政策有待进一步修订、整合;孵化器的认定条件、税收减免办法、指标评价体系等,也需要进一步提升科学性、持续性和执行力,孵化环境的营造和政策扶植体系需要进一步梳理完善。

二是孵化器的地位和定位有待强化。目前,国家的有关科技、经济和促进创新等法律规章中,孵化器的战略地位、作用和意义,尚没能充分确认和表述;政府有关部门对孵化器事业的认识尚不到位,在相关计划、预算和重要的议事日程等方面未能有效体现。

三是孵化器的财政扶持力度有待加大。2009年孵化器的建设投资约322.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占45%、企业投资占55%,孵化器的总收入达到 178.76亿元、上缴税金达5.48亿元,并培育出4800多家毕业企业和创造了数百万的创业就业岗位,尤其是大学生创业就业岗位。但国家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明显不足。

四是孵化器功能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孵化器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方面体现在区域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体现在自身能力的不足。孵化器的管理团队已经超过1万人,需要完善培训体系,造就能够驾御高层次创业的复合型孵化器经理人队伍,并通过拓展技术、市场、融资等增值服务功能,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保证孵化器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思考

实践证明,孵化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业企业和创业人才方面,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有关“创新驱动、内生发展” 和李学勇书记在大连孵化器工作座谈会的讲话精神,把孵化器事业作为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创业投资”服务模式,探索和推动“持股孵化、联盟孵化、孵化基金、孵化采购”的平台建设,实施国家孵化器的年度指标评价和动态管理,引导孵化器从一般的政策和物业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型,以发挥孵化器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中持续培育“创新、创业、创税”的源头作用。

(一)完善政策体系,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助推工程”。

新时期,国家确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国民经济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突破口。我国孵化器基本上集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个技术领域和最新的技术成果、创新项目和创业人才,实施“助推工程”,旨在完善孵化器的政策体系建设,包括修订和延续财税扶植政策、制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更加科学适用的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指标评价和动态管理体系;并充分发挥孵化器对技术创新创业的抚育服务功能,以发现、遴选和培育具有前瞻性、成长性、带动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

1、把孵化器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源头”。探索在有关经济、科技和促进创新创业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支持和扶植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引导孵化器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和信息等领域,不断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

2、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本地区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和服务资源,动员研究院所、产业实体、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以及成功的企业家,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创业企业发展需求。

3、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孵化器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根据孵化器对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贡献程度,建立孵化器的奖励制度;优先安排孵化器新建和扩建项目的用地指标,减免城建等有关规费;探索政府采购孵化服务的政策举措,减轻孵化器为扶植科技创业在房租租赁、无偿服务等方面的财务亏空,促进孵化器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大学生以科技创业促就业和创业辅导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动大学生以科技创业促社会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资源和大学生智力资源优势,实施高端创业人才培育战略;要围绕孵化器的大学生基地建设,积极联系大学共同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见习和模拟创业活动,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业热情,培育和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要推动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源向基地工作倾斜,引导创业导师与大学生企业的辅导对接,遴选并支持具有成长潜力或孵化价值的大学生企业;适时组织基地试点单位的工作交流、大学生创业论坛,总结推广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高端模式的经验与成就,促进基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动孵化器专业服务平台和品牌建设。

引导和鼓励孵化器从综合型向专业型转化,已经成为世界孵化器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支持孵化器由综合孵化向专业化发展,以引导全国孵化器围绕区域的优势产业,形成专业化人才、技术、项目与区域有效资源的最佳对接,满足更多创业企业的共同需求,降低初创期的研发成本、提高平台的空间利用效率和时间效率,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并避免孵化器的同质化不良竞争。

孵化器的品牌凝聚着创业文化、氛围、能力和成效,体现了社会资源和眼球经济的关注与集聚程度。要引导孵化器通过对毕业企业的规律研究和发展跟踪,吸引创业者的踊跃聚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结合国家有关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扶植政策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孵化器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共享和孵化服务能力;要积极推动建立毕业企业跟踪制度,开展毕业企业的颁证、典礼活动;要充分利用具有国际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火炬计划”CTP,形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良好品牌和统一标识,对内建立规范的、高效的服务机制,对外产生吸引和集聚广大的科技创业团队的积极效应。

(四)建立孵化基金和探索持股孵化试点模式。

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小企业,无资产抵押、无信誉担保,一般很难得到风险投资、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孵化器要充分利用对创业企业在服务、辅导、跟踪过程和前景判断方面的独特优势,形成孵化器机构、责任团队与金融机构、孵化企业的利益关联机制。一是,孵化器要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和需求,探索把有偿服务的债权转为股权,实施持股孵化模式,以缓解创业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引导孵化器参与建立利益一致的孵化基金,并探索由责任团队以购买定点、定额、定项、定期基金的方式,形成紧密的权义关系,以发挥各自优势、满足各自需求,保证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成效性;三是,鼓励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与科技创业赛事的对接,通过创投基金直接参与赛事的评审、投资,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培育创业企业,并发挥孵化器对创业企业孵化组织、跟踪和保障作用,最大程度地解决孵化企业的融资 “瓶颈”问题。

(五)引导孵化服务范围和功能向早期与后期两端延伸

孵化器必须坚持服务于在孵企业的主导业务,同时,应对区域资源状况、创业支撑手段、企业发展预期等进行科学规划,以实现孵化资源的最佳配置,增强孵化成效。一是孵化服务向前期延伸。创业项目处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和不同的研发阶段,必须强化对创业前期的“种子”遴选、团队培训、项目评估和创业规划,研究并探讨企业发展与本区域资源对接的可行性,以降低创业失败率、减少孵化资源浪费;同时,为高质、高量、高效地实现“育苗”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孵化服务向后端延伸。孵化器的新毕业企业虽然走出了“死亡之谷”,初步形成了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态势,但通常暂不具备购置场地的实力和独自抗拒市场竞争的外部环境,仍需要孵化器“扶上马、送一程”。孵化器通过为毕业企业建立加速器,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毕业企业对生产空间和经营发展的需求,提高毕业企业对技术与市场风险的控制力、加速企业做大做强;又能够通过市场化的商业服务实现孵化器利益回报,弥补对创业企业无偿性服务的资金亏空。企业加速器的建立,拓展了增值服务,集聚了毕业企业、展示了孵化成效、吸引了风险投资、并不断地培育和发掘上市企业。

(六)推动县域孵化器建设和全国科技创业赛事。

进入21世纪,我国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呈现快速、普及和质的提升趋势,特别是许多县区孵化器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孵化器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和规律,探讨县域孵化器的发展模式,适时开展交流和论坛活动,引导和推动区域孵化器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器专业委员会、孵化联盟、留学生创业园联盟等孵化器网络组织,继续开展孵化器的科技创业融资培训和科技项目申报培训活动;探索由创新基金、风险投资与有关科技创业赛事的对接模式,整合各方资源、遴选获奖项目,以激发科技创业热情,提升创业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融合能力,为科技创业活动提供高效率的资金支撑,为创新基金发展提供高成长的项目来源,推动孵化器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把孵化器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源头”。探索在有关经济、科技和促进创新创业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支持和扶植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引导孵化器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和信息等领域,不断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

2、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本地区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和服务资源,动员研究院所、产业实体、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以及成功的企业家,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创业企业发展需求。

3、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孵化器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根据孵化器对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贡献程度,建立孵化器的奖励制度;优先安排孵化器新建和扩建项目的用地指标,减免城建等有关规费;探索政府采购孵化服务的政策举措,减轻孵化器为扶植科技创业在房租租赁、无偿服务等方面的财务亏空,促进孵化器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大学生以科技创业促就业和创业辅导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动大学生以科技创业促社会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资源和大学生智力资源优势,实施高端创业人才培育战略;要围绕孵化器的大学生基地建设,积极联系大学共同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见习和模拟创业活动,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业热情,培育和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要推动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源向基地工作倾斜,引导创业导师与大学生企业的辅导对接,遴选并支持具有成长潜力或孵化价值的大学生企业;适时组织基地试点单位的工作交流、大学生创业论坛,总结推广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高端模式的经验与成就,促进基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动孵化器专业服务平台和品牌建设。

引导和鼓励孵化器从综合型向专业型转化,已经成为世界孵化器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支持孵化器由综合孵化向专业化发展,以引导全国孵化器围绕区域的优势产业,形成专业化人才、技术、项目与区域有效资源的最佳对接,满足更多创业企业的共同需求,降低初创期的研发成本、提高平台的空间利用效率和时间效率,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并避免孵化器的同质化不良竞争。

孵化器的品牌凝聚着创业文化、氛围、能力和成效,体现了社会资源和眼球经济的关注与集聚程度。要引导孵化器通过对毕业企业的规律研究和发展跟踪,吸引创业者的踊跃聚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结合国家有关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扶植政策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孵化器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共享和孵化服务能力;要积极推动建立毕业企业跟踪制度,开展毕业企业的颁证、典礼活动;要充分利用具有国际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火炬计划”CTP,形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良好品牌和统一标识,对内建立规范的、高效的服务机制,对外产生吸引和集聚广大的科技创业团队的积极效应。

(四)建立孵化基金和探索持股孵化试点模式。

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小企业,无资产抵押、无信誉担保,一般很难得到风险投资、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孵化器要充分利用对创业企业在服务、辅导、跟踪过程和前景判断方面的独特优势,形成孵化器机构、责任团队与金融机构、孵化企业的利益关联机制。一是,孵化器要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和需求,探索把有偿服务的债权转为股权,实施持股孵化模式,以缓解创业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引导孵化器参与建立利益一致的孵化基金,并探索由责任团队以购买定点、定额、定项、定期基金的方式,形成紧密的权义关系,以发挥各自优势、满足各自需求,保证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成效性;三是,鼓励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与科技创业赛事的对接,通过创投基金直接参与赛事的评审、投资,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培育创业企业,并发挥孵化器对创业企业孵化组织、跟踪和保障作用,最大程度地解决孵化企业的融资 “瓶颈”问题。

(五)引导孵化服务范围和功能向早期与后期两端延伸

孵化器必须坚持服务于在孵企业的主导业务,同时,应对区域资源状况、创业支撑手段、企业发展预期等进行科学规划,以实现孵化资源的最佳配置,增强孵化成效。一是孵化服务向前期延伸。创业项目处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和不同的研发阶段,必须强化对创业前期的“种子”遴选、团队培训、项目评估和创业规划,研究并探讨企业发展与本区域资源对接的可行性,以降低创业失败率、减少孵化资源浪费;同时,为高质、高量、高效地实现“育苗”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孵化服务向后端延伸。孵化器的新毕业企业虽然走出了“死亡之谷”,初步形成了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态势,但通常暂不具备购置场地的实力和独自抗拒市场竞争的外部环境,仍需要孵化器“扶上马、送一程”。孵化器通过为毕业企业建立加速器,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毕业企业对生产空间和经营发展的需求,提高毕业企业对技术与市场风险的控制力、加速企业做大做强;又能够通过市场化的商业服务实现孵化器利益回报,弥补对创业企业无偿性服务的资金亏空。企业加速器的建立,拓展了增值服务,集聚了毕业企业、展示了孵化成效、吸引了风险投资、并不断地培育和发掘上市企业。

(六)推动县域孵化器建设和全国科技创业赛事。

进入21世纪,我国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呈现快速、普及和质的提升趋势,特别是许多县区孵化器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孵化器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和规律,探讨县域孵化器的发展模式,适时开展交流和论坛活动,引导和推动区域孵化器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器专业委员会、孵化联盟、留学生创业园联盟等孵化器网络组织,继续开展孵化器的科技创业融资培训和科技项目申报培训活动;探索由创新基金、风险投资与有关科技创业赛事的对接模式,整合各方资源、遴选获奖项目,以激发科技创业热情,提升创业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融合能力,为科技创业活动提供高效率的资金支撑,为创新基金发展提供高成长的项目来源,推动孵化器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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